(昔加末16日讯)女友提分手,男子挽留不果,竟因爱生恨,纵火烧毁女友家的轿车和摩哆。
这起纵火案是上周日凌晨12时15分发生,遭纵火民宅位于昔加末地区,所幸火势及时扑灭,没有带来巨大灾难,也没有涉及人命伤亡。
昔加末副警区主任黄信杰副警监今日接受媒体询问时证实此案。
他透露,38岁女事主在事发当天没有在家,她是接获20岁女儿的电话通知,才惊知停放在住家车房的一辆第二国产迈威轿车及一辆摩哆著火,冒出浓烟。
他说,女事主基于担心家人及自身安危,事发当天到昔加末警局报案。警方接获投报后,马上追查涉嫌纵火的嫌犯,在一小时内即在昔加末乌达玛镇发现28岁男嫌犯的踪迹,即刻扣留他深入调查。
“警方调查发现,嫌犯拥有案底,曾涉及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及第427条文(蓄意破坏)。”
黄信杰表示,嫌犯的尿检中没有违禁药服成份。
“女事主的迈威轿车后座、车门、轮胎及车后都有被烧的痕迹,摩哆的车座位则被烧毁。这起事件造成女事主蒙受1万5000令吉的损失。”
他透露,警方随后调查得知,男嫌犯与女事主曾经是情侣关系,女友最近提出分手,男嫌犯多番挽留不果,最后因爱生恨,纵火泄恨。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35条文(蓄意纵火)展开调查,男嫌犯已被延扣4天,直到本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