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庇劳3日讯)一对巫裔夫妻将孩子留在汽车内,被控犯下疏忽罪。
这对夫妇,32岁男被告莫哈末菲杜尔被控2项罪名,而25岁女被告西蒂莎拉纱则被控一项罪名,他们均表示认罪。
这对夫妻被控于3月12日下午5时45分,在瓜拉格拉旺斋戒月市集一个摊位前,把分别为1岁及5岁的孩子留在车内,因而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疏忽照看孩子,使其暴露危险中)。
他们获准以5000令吉担保外出,地庭也择定于今年5月2日下判此案。
另外,涉事丈夫还被控第2项罪名,他被控在上述相同日期、时间及地点,把停放在摊位前时,没有熄上引擎,以致所驾驶的宝腾Persona滑移向摊位,撞翻热油,导致摊主遭滚烫热油灼伤,因而抵触1966/59年道路交通法令第14(1)(A)条文(离开车辆时没有熄上引擎)。
他获准以1000令吉担保外出,此案则择定于5月3日下判。
案件主控官为诺拉芝哈艾丝沐妮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