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德申27日讯)3岁女童从客货车上跌出车外伤重被送院治疗,被揭发身上多处瘀伤,惟在治疗的第3天宣告伤重不治。
小死者是于3月26日傍晚6时08分,在芙蓉端姑惹化医院治疗期间宣告不治。
尔后,波德申警方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疏忽照看孩子,使其暴露危险中),逮捕一名38岁本地男子助查;而该名男子则是女童母亲(单亲妈妈)的男性朋友。
波德申警区主任艾迪山受询时于今晚发文告,证实此事。
他表示,波德申直落甘望警局是在3月24日,晚上10时05分接获波德申医院投报,指一名3岁女童因跌出车外伤重被送入医院治疗。
他指出,根据警方初步调查,有关事件是于3月15日,晚上8时30分左右,驾驶客货车的嫌犯,当时在从直落甘望胡姬花园(Taman Anggerik)往马永花园(Taman Mayung)途中的一间商店前停下,并在开门下车时,3岁女童随后跌出车外受伤,而身上多处发现有淤伤。
艾迪山披露,鉴于疏忽照顾,警方于3月26日,晚上8时30分,在波德申宋卡拉小镇将38岁嫌犯逮捕助查。
他说,根据资料显示,嫌犯拥有3项罪案记录,且在进行尿液检测后呈阳性反应。
他表示,警方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疏忽照看孩子,使其暴露危险中)对案件展开调查。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0年或两者兼施。”
无论如何,艾迪山称,嫌犯于今早(27日)被押往波德申法庭申请延扣程序,获得批准延扣6天,直到4月1日,以协助调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