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关丹推事庭裁决,根据保单规定,车主在无人看守的情况下,疏忽地将车辆停在路旁导致失窃,将不会获得保险理赔。
推事诺依扎蒂是在驳回商人莫哈末沙(37岁)所提出的索赔诉讼后,如是裁决。
莫哈末沙是将兴业保险公司列为答辩人,要求该公司为他失窃的牵引车(traktor)赔偿8万5000令吉。
该牵引车因故障而停在苏丹哈芝阿末沙银禧农业园的路肩,不料在两天后被偷。
诺依扎蒂在3月13日发表的判词中说,起诉人(莫哈末沙)将上述车辆停在路旁两天而无人看守,实属疏忽之举。
她指出,此举可被诠释为招致风险的行为,因为可导致车辆被偷,以及起诉人对该牵引车放置不管,导致它失窃,警方查案官也无法寻回。
“法庭也同意答辩人的观点,也就是起诉人疏忽地留下上述车辆,而且无人看守,无论是基于什么理由,起诉人理应遵守他所购保单的条件和条款。”
“有鉴于此,法庭裁决,起诉人无法证明答辩人须做出赔偿,因此驳回起诉人的诉讼,并需支付1500令吉堂费予答辩人。”
莫哈末沙为该牵引车向答辩人购买保险,其中包含失窃保障,保障期限为2021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4日。
2021年11月24日,莫哈末沙因上述车辆故障,而将它停在路肩,他在同年11月26日回到停车地点,却惊觉车被偷,他接著在当天向警方报案。
起诉人随后提出保险理赔申请,但遭拒绝。
他指出,答辩人作为上述车辆保险的承保人,有责任基于车辆失窃而支付所投保的8万5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