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7日讯) 涉嫌在车内摸17岁女员工大腿,一名男焊工今日面控时否认有罪,法庭允准被告以1万2000令吉保外候审。
控状指出,31岁的被告利万沙比里于本月14日凌晨12时30分,在巴也达兰梭罗法加路的一辆车内,触握当时年仅17岁少女的右腿。
被告行为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14(a)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不超过20年以及鞭笞。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
拉昔达副检察司建议以3万令吉以及附带条件,包括不骚劳身为员工的受害者,让被告保释。
被告代表律师沙文雷出曼在求情时指出,被告为一名焊工,每月薪水约为1500令吉,还需要养育5名年幼的孩子,恳请法庭降低保释金。
法官阿扎拉妮批准被告以1万2000令吉保外候审,并需每月一次到警局报到。上述案件择定4月1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