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5日讯)育有6名子女的中年承包商竟将狼爪伸向年仅9岁的外甥女,今日被控上法庭时否认有罪,由于无力支付1万5000令吉的保释金而续由警方扣留。
44岁的被告在今日被带往麻坡地庭面控,惟他在通译员读出两项控状后,否认有罪。
根据第一项控状,被告被控在去年2月9日上午11时许,在其位于东甲的住家附近的凉亭内,对9岁女童作出肛交,抵触刑事法典第377C条文(违反自然性行为)。
根据第二项控状,被告被控于去年3月晚上9时,在被告的住家内性侵女童,抵触了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令第14(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4条文下被定罪。
在上述两项控状下,被告一旦罪成可分别被判罚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鞭笞。
据了解,被告为受害女童母亲的妹夫,受害女童因为拒绝在学校假期再到姨丈家而引起母亲怀疑,最终揭发这起事件。
受害女童的家属是在2月17日到东甲警区报案,而被告也在同日遭逮捕。
上述案件的主控官为莫哈末祖瓦礼副检察司,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
在被告否认有罪后,负责承审案件的法官依瓦允许被告以1万5000令吉保释候审,惟被告因无力缴付而被继续扣留,案件将于3月26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