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5日讯)一名男子于住家围篱中用力拖拽并疑用藤条抽打家犬,过程遭途经的爱狗人士摄下并公开地址,引起警方关注。
面子书专页“Malaysian Dogs Deserve Better”是在前日(23日)上载了一则28秒的短视频,画面显示一名身穿白衣短袖T恤和牛仔短裤的男子,在住家围篱内试图粗暴拖拽一条小黄犬至屋内。
男子除了拖拽狗圈,也用了疑为藤条的细物抽打小黄犬,而狗在入屋门前始终不愿意迈开脚步进屋,再次被狠狠抽打了数下,再被拖至屋内。
有关视频在专页上目前已有4万9000次播放量,并有逾680则留言,绝大多数的网友都呼吁上传者向警方报案,而专页也在留言处直接公开了有关地址。
斯里亚南警区主任莫哈末索海米今日发出文告透露,当局接获一名49岁女子的投报,并在调查后发现,有关事件是在2月22日晚上9时30分左右,在位于柔佛再也的一间民宅内发生。
他指出,当局将援引多条法令调查案件,包括刑事法典第428条文以及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第29(1)(a)条文。
在刑事法典第428条文(涉及残害动物)下,罪成者可被判罚监禁高达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触犯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虐待动物)则可被判罚款最低2万令吉或最高10万令吉,或监禁3年或量这件事。
与此同时,警方也将援引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不当使用网络设备或服务)调查上述案件,罪成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