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9日讯)一名刚生产完的母亲涉及失信,挪用3万9476令吉公款,今日在麻坡地方法庭面控时表示不认罪。
被告诺霞妮(26岁)是一名外汇代理公司主管女助理,被控于2023年7月25日至28日,在位于麻坡巴冬一家公司内进行失信行为,挪用3万9476令吉公司款项为己之用,抵触刑事法典第408条文(失信)。
一旦罪成,将可判监禁最少1年至最高14年、罚款和鞭笞。
她聆听控状后向法官依尔万表示不认罪。
案情显示,被告曾在公司任职6年,并在上述日期进行转账给客户时,取走一部分款项,随后被公司职员揭发。
刚生产完的被告今日被拘捕,由警方带上麻坡地方法庭面控。
主控官诺苏丽哈建议法官让被告以1万5000令吉保外候审。
被告代表律师莎扎娜求情时指出被告目前失业,孩子还年幼,需要照顾家中长辈,丈夫收入约逾1000令吉,希望降低保释金额。
依尔万允许被告以8000令吉保释候审,每月到麻坡警局报导,并将此案定于3月28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