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5日讯)苏丹依德利斯教育大学(UPSI)前校长拿督扎卡利亚上诉得直,摆脱10年前滥用职权为儿子谋教职的罪名和牢狱之灾。
拿督哈达丽雅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天一致推翻怡保高庭于2023年6月2日作出监禁18个月和罚款1万令吉的判决,裁决扎卡利亚无罪释放。
哈达丽雅宣判时说,法庭认为,呈堂证供不符合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条下的控状本质。
“上诉人被指将控方第9名证人(SP9)莫哈末法乌兹(上诉人的儿子)列入招聘面试名单,而控方第4名证人(SP4)(UPSI行政助理)和第5名证人(SP5)(UPSI行政人员)则表明SP9有通过线上提出申请,因此他有资格出席面试。
“SP4和SP5也表明,他们决定将SP9列入面试名单并没有受到上诉人的影响。根据SP4和SP5的证词,我们认为对上诉人的定罪不妥当。因此,搁置高庭法官的判决,上诉人无罪释放。”
另2名法官为拿督阿兹曼和拿督阿兹米。
扎卡利亚的家属在公众席听到判决后喜极而泣,并说了:“感谢真主”。
根据控状,扎卡利亚被控以权谋私,指示莫哈末法依兹即UPSI登记官将其儿子莫哈末法乌兹列入2014年9月12日的招聘面试名单。
他被控于2014年6月24日至9月12日早上9时至中午12时期间,在丹绒马林UPSI校长办公室犯下罪行,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条文,并可在第24条文下判刑,最高可监禁20年,以及罚款为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更高。
2019年12月3日,基于控方无法举证证明被告表罪成立,怡保地庭裁定扎卡利亚无罪释放。
控方于2023年6月2日入禀怡保高庭提出上诉,法官推翻地庭无罪释放的判决,改判处监禁18个月和罚款1万令吉。
扎卡利亚的律师团有阿旺阿马达再也、莎希达、哈沙哈里、莫哈末拉兹兰和莫哈末哈菲占,而控方则是阿迪卡副检察司和玛兹雅副检察司。
较早前,阿旺阿马达再也陈词指出,首名证人(SP1)即UPSI登记官是不可信的证人,因为其证词与第4名证人和第5名证人有出入。
他指出,按照反贪会法令第23条文来看,其当事人指示SP1“请查看名单”的指令并不构成犯罪。
而阿迪卡则指出,上诉人的儿子的名字是应上诉人的要求列入面试名单,而上诉人和SP1都知道上诉人的儿子没有通过初步筛选,没有资格接受面试。
“当上诉人要求SP1‘帮忙查看’上诉人交给他(SP1)的名单时,上诉人是间接要求SP1将其儿子列入面试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