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3日讯) 越南女子承认在酒店卖淫,今日在麻坡推事庭面控时俯首认罪,被判罚款800令吉。
44岁越南籍女被告范氏维姬(译音),被控于今年2月8日,晚上11时42分,在麻坡模范村一家酒店内卖淫,并正在寻找嫖客。
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372B条文(卖淫揽客),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一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案情显示,警方在一家酒店进行突检,并在一间房间发现被告与一名男顾客,当时被告正在提供性服务。
据调查,被告通过微信揽客,之后再让顾客根据指示前往指定的酒店房间进行性交易。
女被告聆听通译员以英文念出控状后,向承审推事法汀达利拉表示认罪。
主控官为莫哈末阿立夫,被告代表律师为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诺莱英。
主控官建议法庭给予合理的判决。被告律师希望,推事念在被告已有悔意,建议给予轻判。
推事最终判处被告罚款8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5个月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