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日讯)涉及以500令吉贿赂陆路交通局官员的冰粒厂厂长及冰粒代理,今早被带上芙蓉法庭面控时,俯首认罪,双双被判入狱3天及罚款一万令吉。
鉴于监禁3天从逮捕日开始算起,2名被告是于今年1月30日被捕,因此今日为扣留的第3天,换言之,他们的监禁期至今日届满。
倘若被告无能力缴付一万令吉罚款,则以入狱4个月作为代替。
被告布巴蓝(41岁)及叶胜川(译音,26岁)被控于2024年1月30日,在芙蓉亚沙国油油站,以500令吉贿赂一名陆路交通局官员,作为不对一名违例交通规则的男子采取对付行动,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b)条文。
被告叶胜川在求情时表示,他甫结婚及太太怀有身孕4个月,而且他本身需要洗肾,希望可以轻判。
被告布巴蓝则指自己需要负担太太及爷爷,因此希望法官可以轻判。
无论如何,芙蓉地庭法官米尔苏莱曼宣判2名被告入狱3天及罚款一万令吉。
此案主控官为阿兹里菲杜尔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为M西华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