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7日讯) 槟州警方侦破2个专门以外国人为对象的网络赌博推广中心,该中心全日无休运作24小时,每月可赚取100万至150万令吉,利润非常可观。
槟州总警长拿督许国振今日召开记者会表示,槟州警察总部刑事调查组联合东北县警区刑事调查组,在16日早上10时45分,对日落洞一个商业单位展开突击行动,成功侦破一个网络赌博推广中心。
“警方在行动中,成功逮捕9人归案,分别是4名男子和5名女子,全为华裔,年龄介于23岁至32岁间。”
他说,警方也在行动中,起获9台手提电脑、2台网络路由器、19台手机、7台汽车及相关资料等。
他指出,根据初步调查,该网络赌博推广中心已运作1年时间,以每个月7000令吉租用商业单位为办公地点,以微信和面子书进行推广,推销的对象主要来自澳洲及孟加拉等。
他说,该网络赌博推广中心24小时运作,每个月可以赚取100万令吉。
“被逮捕的嫌犯没有任何犯罪记录,同时也未曾吸食毒品。”
他续说,9名嫌犯已在今日被延长扣留助查。
另外,他也表示,在同一天(16日),槟州警察总部刑事调查组联合西南县警区刑事调查组,突击皇后湾某高级公寓单位,同样成功侦破一个网络赌博推广中心,该组织不仅是推广中心,同时也是呼叫中心。
他说,警方在行动中,逮捕4名华裔男子归案,年龄介于21岁至33岁间。警方也在单位内起获多台电脑、手机及2辆豪华汽车等。
他续说,根据调查,该中心是以微信和面子书,推广网络赌博,而对象主要为澳洲。相关推广中心已运作了约5个月时间。
“调查也发现,该赌博推广中心,也是24小时运作,每个月可以赚取150万令吉。”
他指出,根据调查,该中心所租用的高级公寓单位,每月月租为5000令吉。
他说,4名嫌犯已被延长扣留协助调查,同时4人也没有任何犯罪记录和曾经吸毒。
他也指出,以上两宗案件,警方皆援引1953年住家公开赌博法令第4(1)(g)条文( 推广赌博活动)调查此案,一旦罪成,监禁不超过3年、罚款不少过5000令吉或不超过5万令吉。
他补充,第二宗案件,警方再援引1953年住家公开赌博法令第4(1)(c)条文(经营赌博活动)调查。
此外,他指出,以上2家赌博推广中心,只是网络赌博平台的外包公司,而警方仍在调查网络赌博平台,源自哪个国家。
“这些赌博推广中心,虽设在马来西亚,但专门针对外国人市场,而非马来西亚,主要因为可以为节省许多不必要麻烦。”
他说,若有外国赌客感觉自己被输钱或被欺诈,向警方投报时,警方也是当地国家的警方。反之,若向本地人推广,一旦有人投报,很容易就会引起警方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