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一名售卖保健品的商人涉嫌用假拿督斯里勋衔,今日被控上法庭,被告否认有罪,获准以3万令吉,由一人保外候审。
根据控状,现年54岁被告哈兹米被控于2022年4月1日在隆市满家乐某公寓单位,在未曾获得彭亨苏丹的书面御准下,于哥冬产品开发项目研究合作意向书中使用“拿督斯里”的勋衔,以及在车辆上张挂王室车牌徽章,抵独《2017年彭亨徽章、勋衔及赐封(防止滥用)法令》第3(1)(a)条文。
在此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不少于25万或最高50万令吉的罚款,或不少于一年且不超过五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否认罪行,其代表律师拿督哈斯纳尔雷祖亚要求法庭减少保释金,因为被告有四名受抚养子女,其中两人仍在上学,惟主控官莫哈末阿米尔副检察司则以案情严重为由,要求法官将保释金额提高至8万令吉,且提供一名担保人作为附加条件。
地庭法官阿兹鲁在听取控辩双方陈词后,允许被告以3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案件于2月5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