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5日讯)涉及不存在放贷欺诈案的5名男女,今日被押往芙蓉推事庭面控时,皆否认罪行,每人获准以2000令吉担保外出。
5名男女被告李嘉乐(23岁)、李连胜(25岁)、李颖欣(19岁) 、阿米拉都娜芝哈(21岁)及卡玛鲁纳兹林(29 岁)在芙蓉推事庭被控于2023年11月18日,联合在芙蓉新那旺一间银行欺骗一名男子,把310令吉汇入属于一名女子的银行户头,以便成功获得网上借贷,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
一旦罪成,被控者可被判不少于1年至不超过10年监禁、鞭刑及罚款。
5名被告在聆听翻译员念出控状后,皆表示不认罪;因此获芙蓉推事庭努鲁莎琪娜批准以2000令吉担保外出,案展今年2月6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为聂诺阿琪拉莎法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为达杰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