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因偷窃价值189令吉90仙的和牛肉和其他日本食品,失业男子认罪被判坐牢三个月。
48岁的被告锺杰阳(译音)被控于昨日下午4时,在位于苏丹依斯迈路的Lot 10购物中心,盗取泛太平洋私人有限公司(Pan Pacific Retail Management Sdn Bhd)所持有的日本食品。
被告偷取的食品包括牛肉香肠,和牛肉,腌制海蜇,贻贝馅料,Maruchan酱各一份和两瓶酒。
被告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80条文(偷窃),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监禁7年及罚款。而对于第二次及以后罪行,必须判处监禁或鞭打。
地庭法官阿提卡裁定被告偷窃罪名成立,刑期将从被捕之日开始计算,刑期3个月。
被告代表律师向法官求情,表示被告目前失业且还有一个21岁的孩子。
“被告是首次犯罪,因此我请求判处最低刑期。”
副检察官听取辩解后反驳律师的说法,并证实被告有多项涉及各种案件的犯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