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26日讯)一对夫妇涉嫌在霹雳半港贩运10名印尼人偷渡我国,今日双双被控上安顺地庭!
2名被告分别为食品店助理卡玛鲁查曼(60岁)与其印尼籍妻子苏比雅娜(54岁),他们在聆听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在法官英丹努鲁法丽娜面前表示明白控状内容。
由于此案将移交高庭审讯,因此,没有被告认罪与否的记录。
控状指两名被告于今年11月29日,清晨5时30分,在半港峇眼拿督路的12支碑路,以一辆日产休旅车贩运10名非法入境我国的印尼人。
因此,2名被告抵触2007年反贩卖人口及反贩运移民法令第26J条文,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或最高罚款2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为莫哈末纳兹林副检察司,而被告则未委托代表律师。
法庭裁定两名被告不可保释,并定明年2月27日进行案件管理,以及将案件移交高庭。
今年12月12日,由该对夫妻运送的10名印尼人,已经在1959/63年移民法第6(1)(c)条文(没有合法逗留准证)下,被提控上安顺地庭,皆被判监禁4个月,刑期从被捕日算起,以及鞭笞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