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3日讯) 患有学习迟缓的14岁表哥强奸13岁表妹,49岁焊工不忿女儿被欺辱,愤而殴打外甥,两人今日双双被控认罪,14岁少年被告案展明年1月23日下判,焊工则被判罚款800令吉。
现年14岁的巫裔被告是一名中二生,共面对两项控状。
第一项控状指,被告被控于今年7月,在麻坡巴冬双溪甘榜巴力埔莱拉务一户民宅,触摸年仅13岁表妹的私处。上述行为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14(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14条文下被定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不超过20年,另加鞭笞。
第二项控状则指,被告被控于8月21日,中午12时,在不同地点强奸同一名受害者。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76(2)( d)条文(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高30年和鞭笞。
被告聆听控状后认罪,承审推事法汀达丽拉基于等待社会福利局的报告书,择定案件明年1月23日下判。
另一名被告是受害少女的父亲,他在得知女儿被被告强奸后,气愤地将外甥痛打一顿,今日也被提控上庭。
从事焊工的49岁被告,被控于12月8日,上午9时30分,暴力致伤14岁外甥,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52条文(暴力伤人),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3个月,或罚款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俯首认罪后,推事判处他罚款800令吉,若无法交付罚款,以坐牢3个月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