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大年13日讯)3名公司董事涉及百万投资诈骗案,今日被押往双溪大年地庭面对4项控状,一旦罪成,每人将面对最高2亿令吉罚款及监禁。
3名被告分别为泰裔男子苏查(57岁)、泰裔女子卡曼蒂(49岁)及莫哈末纳胡阿扎(41岁),第一及第二被告为夫妻关系。
3名被告先在第二地庭面对1项控状,之后再押往第一地庭面对3项控状。
根据第二地庭的控状,3名被告被控于2020年11月10日早上11时47分至11时52分,在双溪大年Perdana Height,在没有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第10条文(758法令)下“无牌收受订金”,向一名华裔女子(38岁)索取1万7000令吉,触犯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第137(1)条文,同时可在第137(2)条文下被判罪,以及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
3名被告较后被押往第一地庭,面对另外3项控状,分别于2020年3月9日下午3时01分至3时04分、6月15日上午10时06分至10时09分、9月30日上午11时35分至11时44分,在双溪大年的Perdana Height,在没有执照下向一名华裔女子(38岁)收取1万1385令吉、6000令吉及1万5000令吉,触犯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第137(1)条文,同时可以在第137(2)条文下被判罪,同时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
上述条文,每项控状一旦罪成,将面对不超过5000万令吉罚款,或不超过年10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3人名被告听闻控状后皆不认罪,主控官祖法兹里分别向第二地庭及第一地庭建议,每名被告以2万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以及3万令吉保释金及3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定时向警方报到并交出国际护照。
辩护律师乌米高宋向第二地庭及第一地庭法官求情时指出,第一及第二被告为夫妇,育有3名子女,最小的孩子还在小学5年级,第三告则已经辞职,并与妻子育有分别13岁及18岁的子女,要求法官允许被告以最低的保释外出。
第二地庭法官阿兹曼批准3名被告,分别以1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释候审。第一地庭法官罗斯兰则允许3名被告,每人以2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释候审。同时,被告必须交出国际护照,并在每个月1日向警方报到,案展2024年1月16日过堂。
武吉安曼警方商业刑事组于今年3月起,接获来自全国各地涉及400万令吉巨款的57宗“房地产投资”诈骗案投报后,介入调查,逮捕3名来自一家名为Giganation GIB公司的高层。
全国商业罪案调查总监拿督斯里南利指出,报案者是从今年3月开始,参与该公司的投资计划,除了前两期拿到投资回酬之外,之后再也拿不到回酬,怀疑受骗后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