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1日讯)生母涉嫌教唆继父以驱邪为由强奸继女案,今日再度于麻坡地庭面控,女被告俯首认罪,男被告则否认有罪。
法官将于明年1月30日对女被告的罪行进行宣判。男嫌犯因否认有罪,当局将对此进行案件管理,并择日再审。
来自昔加末巫罗加什的男被告莫哈末苏海米(43岁,漆工)被控于2021年的某一天晚上11时30分,在住家强奸当年只有17岁的继女。
上述行为触犯刑事法令第376B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少10年至最高30年,及鞭笞。
被告的妻子玛米(41岁)则被控于上述日期、时间及地点教唆丈夫强奸当年只有17岁受害少女。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令109项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上述刑罚。
案情显示,受害少女从13岁开始遭继父性侵,第一次被性侵时向亲生母亲哭诉求助,生母竟以继父为她驱邪治病由,要她噁忍。直至今年11月13日,受害者向警方投报,生母和继父同日被捕,警方在11月20日提控该对夫妇。
上述案件由副检察官丹尼尔负责检控,两名被告则没有代表律师,法院今日也裁定,根据刑事法典第259条文对两名被告进行延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