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大年4日讯)桃色纠纷引发群殴案,6名男子,包括一名未成年少年,今日被提控上庭,面对制造骚乱罪名,6人全俯首认罪。
6名被告于周一早上被警方押往双溪大年第一推事庭面控,其中一名被告是年仅16岁的辍学少年。
此案的6名被告分别是莫哈末沙里扎(42岁)、莫哈末纳华(35岁)、苏菲安(25岁)、辍学少年(16岁)、莫哈末慕哈敏(35岁)及祖古比礼(51岁)。
根据控状指出,6名被告被控于11月27日下午1时许,在巴东德姆苏某廉价酒店前聚集,并打伤首被告莫哈末沙里扎,触犯刑事法典第147条文(制造骚乱)。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6名被告在听闻控状后推事诺法兹丽娜面前俯首认罪,推事喻令案展至明年1月7日下判。
她允许5名被告以2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以及未成年被告以15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
主控官比雅较早时,向推事要求等候未成年被告的品行报告。
33岁无业男子发现妻子与42岁友人有染,召来4人殴打奸夫,导致后者头部、脸部及左腿受伤。警方接到投报后,当场逮捕6人。
除了未成年少年之外,其他被告都有刑事或毒品案底,未成年被告、失业被告及奸夫接受尿检时,对毒品呈阳性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