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30日讯)日前在怡保被控偷抢和运毒的犯罪集团“Geng Bulat”团伙,今天在安顺法庭再被控一项企图谋杀警员控状时并不认罪,允准以一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附加条件需每个月前往警局报到一次。
育有1名孩子的被告莫哈末哈菲兹(28岁,罗里跟车员)今天在安顺地庭面控。
依据控状,被告于今年10月23日傍晚5时50分,在下霹雳拉布古邦的一间清真寺前危险驾驶一辆第二国产车迈威轿车,有企图谋杀警员聂莫哈末凯鲁之嫌,造成后者伤害,且可知此行为能带来死亡。
被告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307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和罚款。
此案副检察司谢苏元(译音)要求法庭不允许被告保释。
代表被告的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律师沙拉瓦南则要求法庭考量被告右肩在被警员开枪射伤缝了64针的伤势,允许被告保释。
法官努鲁法丽娜最终允准被告以1万令吉和1名担保人,以及必须每个月前往邻近警局报到一次,作为保释外审条件。
此案订于12月29日过堂和让被告委任律师。
较早时,该名被告连同其31岁哥哥阿末法兹林,在怡保地庭共同和各别面对多项控状,包括持械抢劫、偷窃和运毒等控状时,皆不认罪。
依据媒体报导,一名警员在截停一辆由31岁和28岁男子驾驶和乘坐的迈威轿车时,车内人拒绝配合,并多次倒退迈威轿车,造成警员被拖曳,警员在自卫情况下,对挡风镜开枪。
当时,后座嫌犯下车企图逃跑,惟仍遭警方现场逮捕,而28岁嫌犯司机在看见同伙被捕后,踩油门迅速逃离,但最终在怡保甘榜喇叭一带遭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