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7日讯)马六甲州政府子公司前首席执行员因委任女儿加入其公司,涉嫌滥用职权,今日被反贪污委员会控上马六甲爱极乐法庭,惟不认罪,获准以7000令吉保外候审。
56岁的男被告阿米尔今日在代表律师的陪同下,抵达第一地庭面控,并在法官伊丽莎白巴也旺面前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被告于2021年4月1日,身为该公司的时任首席执行员,使用职权协助和委任一名女子成为该公司的财务司(W41级别),而这名女子,与被告为父女关系。
为此,被告触犯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3(1)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不超过20年及罚款。
主控此案的反贪会代表莫哈末阿兹里夫副检察司建议法庭让被告以7000令吉至1万5000令吉之间,以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同时,附加条件包括被告需到反贪会报到及把国际护照交给法庭保管,直到结案为止。
不过,被告的代表律师阿兹鲁以被告月收入6000令吉,需承担患有糖尿病的妻子,以及9名孩子的生活开销为由,要求保释金额减至3000令吉。
法官最终谕令被告以7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并遵从附加条件。此案定于11月2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