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2日讯)无耻姐夫竟起色心,性侵11岁的小姨子,于今天在法庭被控时俯首认罪,法庭将案件定在10月23日过堂。
被告是22岁的巫裔青年,于今天被警方押往怡保第四地庭面控,在法庭通译员读出控状后,作出认罪的举动。
鉴于受害者未成年,因此媒体不可报导被告及受害者的身份背景。
根据控状,被告于今年9月16日晚上约11时,在怡保某间住家强奸11岁8个月的小姨子,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76(2)(e)条文,并与《性侵儿童罪案法令》第16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在《刑事法典》第376(2)(e)条文下,可被判监禁不少过10年和不超过30年,另加鞭笞。
而在《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6条文下,可被判监禁不超过5年及鞭笞不少过2下。
此案地庭法官是罗莉塔,主控官是罗兹雅拉,惟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
据了解,被告是失业人士,已婚,与妻子育有一名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