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9日讯)53岁前餐馆助理涉嫌欺骗一名扁担饭业者5万令吉,谎称可协助对方获得槟岛市政厅营业执照,被告今日面控时俯首认罪,被判处罚款2万令吉。
根据交替控状,被告再里尔阿末(53岁)被控于2022年10月17日下午2时至下午4时05分,在槟岛双溪槟榔某商业单位内欺骗一名扁担饭业者,谎称支付5万令吉就可获得槟岛市政厅发出的营业执照,因而抵触刑事法典417(诈骗)条文。一旦罪成,将被判高达5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原先的控状则是指被告于上述日期及时间,在槟岛东北县说服一名扁担饭业者交出5万令吉,作为协助他成功向槟岛市政厅申请营业执照的条件,因而抵触刑事法典420(欺骗及不诚实地引诱移交财物)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于1年,或监禁不超过10年,鞭笞以及罚款。
被告再里尔阿末今早在北海反贪特别法庭面控,在反贪会提呈有关交替控状后俯首认罪。
被告未委任代表律师,他向法庭求情,指自已目前已失业,而且需要养育两名孩子及母亲,因此要求法庭给予轻判。
法官朱海米阿都拉判处被告罚款2万令吉,若无法支付罚款,将以6个月的监禁作为替代。
此案的主控官为反贪会代表诺阿朱拉及阿菲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