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3日讯)一人为凑足结婚前私吞公司9000令吉,一人为避免免缴付大马卡罚款!2名男子为私利铤而走险报案声称被抢劫,最终遭芙蓉警方揭发报假案!
芙蓉警区主任阿里菲今午发文告表示,警方是在同一天,即9月12日,接获2宗报假案事件。
他说,首宗报案者为一名39岁承包商,指在9月12日,晚上9时47分在芙蓉百美花园小食中心遭2名男子抢劫,被劫走贵重物品及大马卡。
他指出,警方在向“受害者”录取口供时,因他露出破绽,进而被揭发报假案。
他说,据警方调查,嫌犯因为已经4次遗失大马卡,为了不被罚款而向警方虚报被抢劫,以便得到报案纸重新办理申请大马卡。
他披露,嫌犯曾有吸毒的记录,因此,被安排进行尿液检测后,结果呈阳性。
另一方面,针对第2宗报假案事件,阿里菲披露,涉及者为一名22岁的送餐员,报案是称自己在9月12日,晚上10时33分,在晏斗一间印度庙附近遭4人抢劫,被劫走9000令吉及大马卡。
他说,根据警方进一步调查,揭发嫌犯因结婚资金不足,且不希望推迟婚礼,而监守自盗属于公司的9000令吉,因此向警方报假案。
他指出,据警方调查,嫌犯没有任何不良记录。
阿里菲表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182条文对上述2宗报假案事件展开进一步调查。
在上述条文被提控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狱最高6个月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