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姐夫及4名友人轮奸小姨子案的3名嫌犯今日被控上法庭,3名被告皆不认罪,而法官地庭法官诺丽娜赞奥尔也拒绝3人保外。
3名被告分别是33岁的聂莫哈末拉希敏、28岁的聂凯拉哈菲兹以及33岁的莫哈末祖希尔米,他们在庭上皆表示不认罪。
根据指控,尼克莫哈末拉希敏以及两名被告,在8月30日凌晨2时至3时30分之间,在旺沙玛珠的一处住宅内轮奸了一名26岁的女子。
在拒绝认罪后,副检察官诺哈尼也反对让被告保外候审。
“因为这是一起集体强奸的严重案件,所以控方不同意保释。如果允许保释,被告恐怕不会出庭。根据警方调查,被告是受害者的姐夫的朋友。”
然而,所有三名没有代表律师的被告请求法官允许保外,理由是他们需要照顾6个月至12岁之间的子女。
不过,法官最后拒绝了让被告保释,并择定于10月12日为案件过堂,并提交文件并指定律师。
据早前报导,女子熟睡时遭姐夫及4名友人闯入睡房捆绑双手,使用胶布封嘴后轮奸。
嫌犯甚至在作案时用手机拍下整个性侵过程,并在得逞后立即逃离现场。然而,其中29岁的被告面对法官伊兹拉礼赞时,否认这项罪名。
另一方面,受害者的姐夫作为此案的其中一名被告,据知已转为控方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