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5日讯)2名华裔男子涉嫌贩卖413.8公斤硝甲西泮(Nimetazepam)毒品,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下被提控,一旦罪成,他们将面对死刑或终身监禁的刑罚。
2名被告分别是张文华及曾俊良(皆44岁, 译音)今早在怡保推事庭通译员读出控状后,点头表示明白控状,惟法庭没有作出认罪与否的记录。
根据控状,2名被告于今年8月15日上午9时15分,在霹雳珠宝新天地一间洋房内,贩卖总数413.8公斤硝甲西泮的毒品。
被告的行为已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及《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下判罚。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如果没被判死刑,则被判鞭笞不少于12次。
推事布妮达将案件定在11月16日过堂,同时等待化验报告出炉。此案控方是努鲁希达尤副检察司,2名被告的代表律师为阿斯拉夫。
另外,在另一推事庭,2名被告也控于今年8月15日上午9时15分,在霹雳珠宝新天地一间洋房内,拥有HK416型及HKMP5型的仿真枪,惟被告否认有罪。
被告因而抵触《1960年军火法令》第3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年、或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推事洁西卡拒绝被告保释,并将案件定在10月6日过堂。此案控方是努阿琪拉,2名被告的代表律师也是阿斯拉夫。
根据报导,霹雳州肃毒组警员在本月15日,取缔珠宝一间独立洋房,成功捣毁一间制毒场,起获总值3060万令吉的“五仔”毒品,并逮捕2名44岁的华裔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