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日讯)为防止扣留犯在扣留所自杀或做出任何危险行为,槟州总警长拿督许国振要求警区主任,至少每周最少3次巡视扣留所,而警局局长则最多8次。
他今日在槟州警方例常集会上指出,为避免扣留所内发生不愉快的事件,警官们必须频密巡视属下管辖扣留所。
他强调,警方一直关注扣留所安全问题,为了防止嫌犯在扣留所内一再发生自杀事件,他要求警员们必须严正看待扣留犯行为,并在巡视时,注意扣留犯的健康和安全。
此外,他表示,警方应与媒体建立并保持良好关系,提供透明化及准确资料给媒体,通过媒体传达准确资讯给大众。
“若外界对警方做出投诉和抨击,警方应通过媒体做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