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6日讯) 涉嫌强奸和猥亵两名亲生女儿长达6年的狼父,今日在麻坡地方法庭面对30项控状,俯首认罪。
从事清洁工作的被告莫哈末拉希(53岁),自2017年开始非礼当年仅10岁的女儿,之后更狠心把女儿当作性奴,屡次强奸她。今年已15岁的女儿于本月初因胸口疼痛被送院治疗时,被检查测出怀孕,才揭发狼父兽行。
据了解,被告去年也开始向另一名12岁的女儿伸出魔掌,多次强奸她。
控状指,被告从2017年至2023年7月9日之间,分别在2个地点,即峇吉里5英里巴力乌鲁及二南内的住屋,强奸和猥亵2名亲生女儿。
被告共面对19项强奸罪和11项猥亵罪,强奸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76(3)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30年监禁,以及最少10下鞭笞。
猥亵行为则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并与第16(1)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鞭笞。
法庭安排2名法庭通译员,共花费20分钟读出达30项控状,站在犯人栏的被告一直低著头静静聆听,并对每一项控状与刑罚表示明白。
面对通译员询问是否认罪时,他都点头表示认罪。
主控官莫哈末那尼占说,被告的罪行严重,要求法庭不让被告保释。
地庭法官阿布峇卡给予认同,他说,尽管2名受害者已获福利局照顾和监护,但被告不可保释外审。
法官也接受控方所提出须准备此案相关的医药与其他报告,而择定此案于8月8日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