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4日讯)一名油站业者承认在油站便利店卖贵“班纳多”(Panadol)药品,今日被判罚1500令吉!
现年33岁的接传票人(OKS)莫哈末阿斯拉夫(油站业者),被控于今年1月5日早上11时15分,在爱极乐大道一间油站便利店内,涉嫌让消费者混淆“班纳多”10粒装的价格。
据了解,该店的“班纳多”标价为5令吉40仙,惟在扫描器所显示的价格为7令吉20仙。
接传票人的行为抵触1999年消费人保护法令第12(1)( 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的第25(1)(b) 条文同罚。
在上述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罚款最高1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
接传票人在聆听控状后,俯首有罪。他在没有代表律师的情况下,以本身初犯以及该项错误标价是因员工疏忽造成,恳请法庭减轻刑罚。
案件主控官即甲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检察官诺西山则说,基于此案涉及药品,建议法庭给予应有的惩罚。
推事纳比拉妮占最终判处罚款1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监禁一个月。莫哈末阿斯拉夫较后缴付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