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2日讯) 19岁马来武术助教涉嫌在一所中学女厕性侵及非礼16岁近亲,今日在麻坡地庭面控时,俯首认罪。
被告共面对3项控状,第一项控状指被告于今年6月2日,下午1时30分,在武吉南宁一所中学的女厕性侵16岁受害者。
第二和第三项控状则指被告分别于今年5月12日,下午2时,及6月2日,下午1时30分,在同一场所非礼同一个受害者。
上述行为已抵触刑事法典第376(3)条文(强奸),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0年,及鞭笞不少于10下。
此外,被告的行为也触犯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鞭笞。
被告聆听完控状后,俯首认罪。承审麻坡地庭法官阿布峇卡择定案件在8月10日过堂,并提交文件。
此案主控官为达尼尔慕尼,被告代表律师为沙菲亚阿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