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单亲妈妈罗秀虹的前夫莫哈末纳嘉斯瓦兰因今日在双溪大年法庭被控在4年前严重致伤罗秀虹,惟后者不认罪。
莫哈末纳嘉斯瓦兰被控在在2019年3月3日,中午12点左右,在吉打州双溪大年丽雅花园(Taman Ria)的一栋房子里犯下这起罪行。
他是在刑事法典第326条文(家庭暴力)罪名下被控,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和罚款或是鞭刑。
刑事法典第326A条文阐明,任何人在婚姻期间对其配偶实施犯罪行为,将被处以326条文当中最高刑期的两倍监禁。
莫哈末纳嘉斯瓦兰今日是由其代表律师代为出席法庭,并在法庭宣读控状后,表示不认罪。
最终,地庭法官罗斯兰批准被告以1万令吉保外,并谕令被造不得接近罗秀虹和其他的证人;法官也择定将于8月13日为此案过堂。
另一方面,罗秀虹的代表律师沙姆瑟辛格丁德说,他将在莫哈末纳嘉斯瓦兰今审讯期间代表罗秀虹出席旁听。
现年36岁的罗秀虹是在今年3月入禀上诉准令申请,以寻求推翻上诉庭批准玻宗会,成为她和她前夫莫哈末纳嘉斯瓦兰离婚诉讼的第二答辩人的裁决。
此离婚诉讼涉及她所取得的3名孩子监护令。
后来,罗秀虹入禀司法复核申请,以挑战为其孩子改教的决定。她声称,这是在未经她的同意下所做出的决定。不过,她在高庭败诉,目前已向上诉庭提出上诉;而其向联邦法院所提出的上诉准令申请,已改期至9月26日聆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