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马仑高原16日讯)日前涉嫌打头及恐吓女司机的路霸,今天再度被押送法庭,被控2项蓄意伤人罪,被告俯首认罪,被法庭判处监禁9天及罚款2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9天监禁取代。
被告莫哈末再因法益(29岁,工厂主管)今早被押送到金马仑推事庭面控时,对本身于6月4日在丹那拉打犯下2宗蓄意伤害餐馆2名员工的罪行感到后悔,最终哭红双眼,并向法庭承诺不会再犯。
被告今早在法庭通译员读出2项控状后,俯首认罪,并向推事卡西拉杜嘉娜求情,基于尚有一名2岁5个月大的孩子及正在怀孕的妻子,加上早前一宗打巴案件已被判监禁,希望法庭判以最低罚款。
根据控状,被告于今年6月4日下午约4时20分在金马仑高原丹那拉打一间火锅店,蓄意致伤一名28岁外籍员工及一名23岁本地员工,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23(蓄意伤人)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被告将被判最高一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卡西拉杜嘉娜在聆听被告求情后,判处被告每项罪9天监禁及1000令吉罚款,惟监禁刑罚同期执行,从被捕日(15日)开始执行。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则以9天监禁取代。
负责此案的控方是普妮达西娜班副检察司,惟被告没有聘请律师。
据了解,彭亨警方日前已开档调查一名男子涉嫌在金马仑一间餐馆向员工施以暴力,有关男子因不满员工很迟端上食物,于是以粗话辱骂员工甚至掌掴员工。
另外,被告因为涉及一宗致伤一名女司机罪,而被控上霹雳打巴推事庭,并被判处7天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