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16日讯)网传一则视频显示一名本地男子在休旅车安装警示灯(Strobe Light),结果昨日已遭警方逮捕,并向他发出一张违规改装车辆的交通罚单。
威中警区主任陈青上今日在面子书发文告指出,警方是于昨日下午4时20分,通过名为“Thai Khor”面子书帐号,发现上述视频。
“视频显示,有一辆本地休旅车在南北大道第136.8公里行驶时,被发现使用警示灯,但警方无法确定事发日期和时间。有关视频获得123个点赞、91个留言,以及5个转发。”
他指出,警方是于昨日下午6时18分,逮捕一名逾30岁的本地男子,并且在其车上发现一套警示灯后,也将其充公。
他表示,警方援引1959年道路交通法令138条文(LN 170/59)调查此案,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
他也提醒民众,警方禁止任何车主在轿车上安装警示灯,此举是违法的,涉案者将遭对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