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5日讯)疑为争夺土地而引发争执,一名男子在住家前用锄头致伤六旬女亲戚,导致该名亲戚伤重送入加护病房治疗,今日面控时,否认有罪。
48岁的被告佐哈里(从事主持工作)为大马永久居民,他被控于今年6月10日下午约5时,在直落马士一间住家前,使用一把锄头蓄意致伤60岁的女受害者。
被告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26条文(严重致伤他人),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20年及罚款或鞭笞。
根据了解,被告与受害者因为土地拥有权问题,而发生误解。
被告在法官莫哈末沙比利面前,否认有罪。
诺娜迪亚副检察司不建议法庭给予被告保释,这是基于被告致伤受害者的脑部、脸颊、下巴及肋骨骨折以及眼睛出血,导致受害者必须到加护病房接受治疗。
被告在没有代表律师下求情说,他必须承担妻子以及4名孩子的生活开销,并指该名女亲戚发疯,他是为了捍卫家庭才导致这事发生。
法官莫哈末沙比利最终不批准被告保外候审,并择定案件7月18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