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7日讯)涉嫌虐打4岁孩童致死的印裔年轻夫妇今日在新山地庭面对修改控状后,改口不认罪,地庭法官拿督阿末卡玛阿里芬基于修改控状出现重复内容,当庭释放两名被告,但不代表无罪。
同样23岁的两名被告分别为小死者继父纳根德然及生母珊吉塔,今日前往新山地庭聆听判决。
根据修改后的控状,两名被告被控于今年4月28日凌晨12时30分,在位于新山士姑来东方花园的一个公寓单位住所内,因疏忽致伤所照顾的孩童。
上述行为已触犯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父母和监护人疏忽照顾孩子,导致孩子暴露在危险下),并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最高20年,或两者兼施。
两名被告在聆听控状后,皆表示不认罪。承审法官拿督阿末卡玛阿里芬发现控方提呈的控状包含重复内容,当庭释放两名被告,但不表示无罪。
今日提呈修改控状的为此案主控官乌玛法依兹副检察司,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为诺依扎娜塔莎。
消息指出,控方明日将重新提控两名被告。
一名4岁男童在今年4月28日被送往新山中央医院急救室时,被医护人员宣告死亡。警方当天下午1时30分许,在男童住家逮捕一对涉案印裔夫妻。
依斯干达公主城警区主任拉末透露,被捕夫妇年龄皆为20馀岁,承认曾动手及使用衣架虐打男童,造成男童头部、耳后、腹部及脚部多处受伤。
两名被告在今年5月3日于新山地庭面控时,皆俯首认罪,并各别获准以8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