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7日讯)一名泰国男子涉嫌走私柴油,于昨日被提控上太平地庭,被告在俯首认罪后,被判罚款2万5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6个月取代。
霹雳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局长拿督卡玛鲁丁发文告指出,该名58岁的泰国男子阿都罗耶马东,涉嫌走私柴油,并于今年4月29日被逮捕归案。
他说,4月29日,晚上约8时15分,被告试图通过宜力高乌边境的移民和检疫中心,将储存在车辆原油箱的柴油走私出境,结果被官员检查识破,扣捕嫌犯。
他指出,控状指该名泰国男子将柴油添入泰国注册的一辆四轮驱动车,以便通过陆路运出马来西亚,并因容量超过所限定的71公升而违反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122法令)。
“因此,被告的行为抵触了2011年供应管制法令(出口禁令)第3(1)条文 ,并可在同法令第5 (a)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至于重犯或接下来的罪行,可被罚款不超过2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他说,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在法官纳比沙面前承认有罪;主案由内贸部副检察司主控,被告没有聘代表律师抗辩,并选择缴付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