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5日讯) 2名交警涉嫌在3年前收取3900令吉贿赂,今日被控上莎阿南法庭时否认有罪,案件将于7月13日过堂。
根据控状,两名被告分别是莫哈末纳兹米(33岁)和莫哈末阿克因(30岁),皆隶属武吉安曼交通调查与执法部。
他们被控于2020年10月3日下午3时30分至4时期间,向一名27岁男子索贿3000令吉和900令吉,作为不被取缔酬劳,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B)条文和第17(a)条文,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20年监禁及罚款不超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两名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主控官莫哈末阿斯拉夫副检察官以案情严重为由,要求法官让被告以每项控状8000令吉保释金,附加条件包括在案件下判前,将护照交给法庭,以及每个月到反贪会总部报到。
两名被告今天没有委派代表律师,他们在庭上恳求法官降低保释金额。
法官罗兹拉沙烈最终允许两名被告各别以8000令吉保外候审,附加条件包括谕令被告交出国际护照,并每个月到反贪会报到,直到案件结束为止。
法官择定案件将于7月13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