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5日讯)一名伊斯兰法庭法官及一名警员因向一宗伊斯兰法庭幽会案男子收取4000令吉贿金,而双双被控,惟两人否认有罪,法庭允准各以一万令吉及担保人保释。
两名被告分别是第一被告伊斯兰法庭前法官布哈努丁依斯米(43岁)及第二被告警员慕哈末韩里(34岁),各面对一项控罪,法庭将案件定在6月19日进行案件管理。
根据控状,布哈努丁依斯米被控于2019年9月10日晚上11时30分,在霹雳州珠宝一间餐馆从慕哈末阿菲克收取4000令吉,以便在一宗涉及幽会案件作出对后者有利的判决。
被告已抵触《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判刑。
至于慕哈末韩里(34岁),被控于2019年9月10日傍晚5时30分,在霹雳州怡保江沙路一间快餐厅,与第一被告布哈努丁串谋向慕哈末阿菲克索取4000令吉。
被告已抵触《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B)及28(1)(c)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判刑。
两名被告在法庭通译员读出控状后,皆否认有罪,检控官玛兹雅副检察司建议两名被告以一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
反贪法庭法官阿末卡玛在聆听副检察司的建议后接受相关建议,并定在6月19日进行案件管理,同时让两名被告聘请律师为他们辩护。
较早前,两名被告向法官求情减低保释金,布哈努丁依斯米指目前已被降职,薪水减半,且需要承担家里3名孩子的生活开销,其中一名孩子更是障友。
慕哈末韩里求情时表示,他从2020年5月开始已被暂停警察职务,目前只是一名保安员,每月薪水约1500令吉,此外,还有4名孩子仍在求学,一万令吉保释金对他非常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