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7日讯)一名以轮椅代步的男子3年前在病榻上承认拥有失窃汽车的罪名,被判入狱6个月,随著他今日在上诉庭最后上诉,以失败收场,他难逃牢狱之灾。
现年48岁的道菲吴阿都拉在医院病床上面控时未聘律师,推事也在他认罪后宣布判决。
上述庭审是于2020年2月4日在麻坡的一家医院进行,在场者有推事、副检察司和查案官,而道菲是在麻坡警局延扣期间晕倒送医。
在今天的上诉,本业是餐馆老板的道菲挑战其认罪的有效性,并表示推事未遵循刑事程序法典第173文下的程序。
以拿督斯里卡马鲁丁为首的三司驳回道菲的上诉,并裁定推事所宣判的有罪裁决和监禁刑罚稳妥。
卡马鲁丁谕令坐轮椅出庭的道菲由今日起入狱服刑。
道菲早前在上诉期间,获准以1万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保外。
另两名法官是拿督阿末再迪和拿督阿兹玛。
两名庭警在上诉庭宣判后,将道菲推往法庭的扣留室。
道菲是在交替控状下认罪,该控状指出,被告于2020年1月28日晚上11时,在其位于柔佛居銮的餐馆拥有失窃资产,也就属于努鲁法哈的迈威1.5 SE汽车。
他被判入狱6个月及这是此罪行的最低监禁刑期。
他随后向高庭提出上诉,但其上诉在2021年12月19日被驳回,他接著成功取得上诉准令,以向上诉庭提出3道法律问题。
这3道问题分别是他的认罪记录是否有效、庭审是否存在司法不公的情况,以及是否能以守行取代监禁刑罚。
在今天的庭审,道菲的代表律师维斯瓦纳登指出,其当事人在当时正接受药物治疗,以及在认罪时无法自主决定,而他的当事人也不了解罪行的性质和后果。
他吁请法庭谕令重审,或让其当事人守行。
副检察司莎米哈陈词说,推事在接受道菲的认罪时并无程序错误,并表示道菲清楚知道庭审的来龙去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