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7日讯)3名男子被控到一间保安公司破门行窃,偷走90万令吉,惟不认罪,每人获准以6000令吉保外候审。
第一被告哈曼、第二被告阿兹米和第三被告慕斯利安迪,皆43岁,今早在马六甲爱极乐推事庭面控。
所有被告皆被控于今年2月21日凌晨12时30分至1时之间,与另2名逍遥法外的人一同破门行窃,进入爱极乐达西乌达玛花园的一家保安公司,偷取90万令吉。
被告为此触犯刑事法典第457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不超过14年。
无论如何,3人在控状念出后,在推事玛扎娜面前表示不认罪。
主控此案的峇努莎副检察司建议每人以2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
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的代表律师依兹鲁丁为他们求情时要求减低保释金。
他指出,第一至第三被告皆已婚和为人父,分别从事罗里司机、货车司机和渔夫,罗里司机和渔夫的收入并不固定。
推事最终允许被告们各以6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并将此案定于6月27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