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轰动全国的唐氏综合症少女贝拉被虐案今日下判,福利中心Rumah Bonda创办人西蒂拜侬的两项罪名成立,辩护律师莫哈末法汉为被告求情时给出的其中一个理由是,监狱的设施也无法容纳被告的体型,因为她身形庞大,并有健康问题。
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法汉在求情轻判时说,其当事人愿洗心革面,应给她二次机会。
“如果被告入狱刑期太长,将损害一些母亲的权益,因为她们将希望寄托在她身上。”
“监狱的设施也无法容纳被告的体型,因为她身形庞大,并有健康问题。”
他指出,如果法庭批准,可将两项罪名的坐牢刑罚以最高额的罚款取代。
“在审讯期间,被告已表现出负责任的态度,她不曾以不充分的理由缺庭。
“我也要求法庭考虑,被告积极参与福利和志愿工作的因素,以及被告是初犯。”
不过,控方的扎希达副检察司则向法庭表示,被告疏忽照顾和虐待残疾人士的罪名成立,以及这是属于严重罪行。
“弱势无助的儿童需要社会和法律保护他们的权益,刑罚必须反映出罪行的严重性,以提醒民众尤其是家长,不要轻忽儿童的安全问题。”
法官依兹拉里占最终判处西蒂拜侬疏忽照顾的罪名监禁10年,虐待罪名则是坐牢12年,惟谕令两罪刑期即日起同期执行,因此被告只须服刑12年。
法庭也谕令被告守行5年,在此期间须由一名本地人担保,并支付5000令吉担保金,以及她在服刑期满出狱后,须在6个月内完成200小时的社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