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6日讯)一名50岁的刘姓中国籍女子,因致伤他人罪名被控上庭,并俯首认罪。最终,她需缴纳3000令吉的保释金,同时必须遵守为期6个月的行为规范。
据案件,被告是在今年1月8日早上10时22分左右,在旺阿威路某公寓停车场动手并用高跟鞋伤害了一名37岁的菲律宾籍女子,涉嫌违反刑事法典323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达一年,或罚款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据案情指出,报案者当时靠近丈夫的轿车时,发现被告坐在轿车里。报案者于是叫她下车,此举却惹怒了她。
被告随即动手并用高跟鞋伤害报案者,导致对方的脸、颈项、手及大腿受伤。
由于报案者担心自身安全,因此报警处理。
据悉,被告是报案者丈夫的女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