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妙龄女子疑偷窃继母银行卡,挪用8200令吉购买iPhone14 Pro在社交媒体爆红,今被带上推事庭面控皆不认罪!
据《阳光日报》报导,现年21岁的被告努胡迈拉今早面对偷窃和失信两项指控,在推事纳蒂娅奥曼面前聆听宣读控状后,否认相关指控。
根据主要指控,该无业女子被指控于3月23日至24日,在秋杰路一公寓内偷走26岁受害者诺法拉哈尼姆的银行卡,并在对方不知情下盗取和挪用银行存款。
上述行为因而抵触1997年电脑犯罪法令第 4(1)(a) 条文,并在同一法令第4(3) 条文下同读受罚,一旦罪成,可判罚不超过15万令吉、或监禁10年,或二者兼施。
至于另一指控,被告被指在同一时间和地点,在受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盗取和挪用对方银行户头的钱。
针对上述指控,被告已抵触刑事法典第403条文(失信),一旦罪成,可被判处6个月至5年监禁、或鞭笞和罚款。
在诉讼过程中,主控官并没建议被告保释。不过,被告在没有聘请辩护律师下,自行向推事庭请求以较低的保释金允许保外候审。
推事纳蒂娅随后允许被告,以4000令吉保释金,并以2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附加规定每月到住家邻近警局报到一次。
推事择定此案于5月18日过堂。
据媒体早前报导,一女子班登地区被警方逮捕,以协助调查其继母丢失银行卡,及银行户头被盗窃8200令吉购买iPhone 14 Pro手机事宜。
据金马律警区主任诺德尔汉助理总监披露,一妇女于3月25日就上述案情到警局报案。警方随后寻获受害人的银行卡,并充公一疑似被挪用银行存款所购买的苹果手机。
受害人对于被告的行为感到失望,尤其被盗窃的银行户口最终仅剩下500令吉,无法支付房租和生活开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