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8日讯)年轻男女车震案被揭有“案中案”?两名当事人向公正党地不佬国会议员潘伟斯寻求法律援助,并声称当时遭到自称为警察的两名男子威胁出示身份证及一路开车跟踪。
公正党地不佬国会议员潘伟斯今日发出文告透露,涉案的两名年轻男女今午12时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其服务中心寻求协助以及咨询法律意见。
他透露,自己与陈佳伟律师将为这对男女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并向他们了解了事件始末。
“而我今天与两人的交谈中,还得知了事件的另一面,两人告知两名上传影片者在事发时自称为警察,并威胁当事人出示身份证。”
潘伟斯说,当时两人拒绝配合并且迅速逃离现场,而那两名自称为警察者还尾随他们,直至当事人将车子开往巴西布爹警局附近后,影片上传者才停止跟踪。
他指出,针对当事人的这项叙述,警方目前尚在调查中,因此他将于明午1时30分前往斯里亚南警区向调查官了解进展。
“若当事人所言属实,我呼吁警方必须对影片上传者采取法律行动。”
另外,他表示,警方已援引刑事法典第377D条文调查上述案件,即于公共或私人场所进行猥亵行为,而一旦罪成,涉案者可被判罚监禁不超过两年。
他补充,若在该条文下被判有罪,唯一的刑罚是监禁(Shall be Punished with imprisonment),换言之,两名当事人若被控且定罪,是不能被判以罚款的,而涉案男生将强制入狱,未成年女生则会被送入感化院。
“我认为,若两名当事人被判入狱或送入感化院,将会对他们的人生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
他续说,无可否认,两人的行为在道德标准上或许不恰当,但是有关行为并没有伤害到其他人,相反的,事情不断在网络发酵,令两人成为事件中最大的受害者。
他质疑,若两人还因此遭遇牢狱之灾,那样的监禁判罚是否还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