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马华妇女组主席黄友凤表示,认同警方多角度调查两名录制并散播“车震情侣”视频的拍摄者,并希望警方尽快完成调查报告,付诸有效行动。
她指出,涉及“车震视频”的年轻情侣已被警方在刑事法典377D条文,即公共或私人场合进行猥亵行为的罪名下被调查,然而,录制及散播有关车震视频的两名涉案者也涉嫌违法。
“日前通讯与数码部副部长张念群已表明,录制及散播色情内容的行为,已触犯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即不当使用网络设备或网络服务;根据报导,该两名录制及散播视频者在案发时涉嫌假冒警察,并威胁这对年轻情侣出示身份证,在当事人拒绝后还试图跟踪他们,这也明显已触犯刑事法典第170条文(冒充公务员)。”
她说,根据《2017年儿童性侵罪行法令》,制作、散播及拥有儿童色情物品均属于违法行为。
“因此,马华妇女组认同斯里阿南警区主任苏海米所说,警方将从多角度调查及提控两名拍摄者的举动,并认为此举可达到以儆效尤的目的,警惕民众日后不可任意拍摄及散播含有色情及煽动性的内容。”
她强调,由于此案涉及未成年少女,因此未成年少女应该受到尊重及保护。马华妇女组非常关注此案,并扬言将持续跟进此案,捍卫未成年少女的权益到底。
“若涉案的未成年少女及其家人有需要的话,马华妇女组所成立的妇女法律咨询与援助中心(LAWA),承诺将为少女及其家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援助。详情可联络 03-2203 3884 和 012-386 38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