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3日讯)沙拉党(Geng SARA)5名团伙四处干案,犯下多宗抢劫、盗车及伤人罪案,日前遭警方逮捕,并被延扣7天助查。
新山北警区副主任法力兹透露,警方展开特别除暴及防范偷车行动,在甘拔士一处民宅成功逮捕5名男子,起获2支假枪、13台手机、一台闭路电视解码器,上述物品相信是属于贼赃。
“警方也起获遭掠夺和破门行窃受害者的身份证和护照等,以及一辆在本月10日报失轿车。”
法力兹今日发表文告,作出上述透露。
他说,上述5名男子属于沙拉党团伙,年龄介于41至57岁。随著上述嫌犯落网,警方成功侦破新山、麻坡和居銮的10起案件。
“警方早前接获多宗投报,包括抢劫、破门行窃和偷车,地点包括大学城、皇后花园、淡杯及甘拔士。其中一宗个案是上月24日发生,一群男子闯入甘拔士一间快递公司后,劫走闭路电视解码器及现金,造成了1300令吉损失。”
法力兹透露,根据民众投报,2月25日,一群持巴冷刀男子在淡杯英达花园打伤2名人士后,乘车逃走,嫌犯干案时使用假车牌。伤者在新山中央医院接受4天治疗,手部、身体和肩膀均有刀伤,缝了20针。
“本月10日,一家杂货店遭一群持刀枪的男子洗劫,店员手机及现金等贵重物品遭劫走,损失一万令吉。”
法力兹表示,5名男子不但涉及上述案件,警方逮捕时也发现几支装有白色粉末的吸管,怀疑是冰毒(Syabu)及海洛英。
“所有嫌犯的尿检均对冰毒呈阳性反应,已被延扣7天助查。”
他透露,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95/397条文(结伙持械抢劫、第324条文(持械伤人)、第457条文(破门行窃)、第379A条文(偷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持有毒品)、第15(1)(a)条文(使用毒品)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