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3日讯)今日槟城有6名女子被控卖淫,而其中一名被告说,她因没有能力购买孩子的开学用品而下海卖淫想赚快钱,没想到初次“交易”就被捕。
上述被告是43岁单亲妈妈娜兹拉(原是小贩),她与另5名被告在同样罪名下,被带往乔治市推事庭面控。
根据控状,被告娜兹拉本月19日凌晨约2时至2时25分在乔治市一家酒店客房内,为假扮嫖客的警员提供卖淫服务,抵触刑事法典第372B条文(招募卖淫)。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娜兹拉求情时表示,本身是单亲妈妈,育有一名14岁孩子。她指本身收入无法承担生活开销,也无法承担孩子的开学用品开销,因此从事卖淫工作。
她指对于自身行为已知错,并承诺不再重犯。
推事最终判处她罚款2500令吉,或以4个月监禁替代。
在6名被告当中,只有娜兹拉认罪,其余5人则否认罪名,并获保外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