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0日讯)28岁前巫裔女经理监守自盗,盗走属于公司的逾4万令吉,今早在芙蓉推事庭面控时,否认罪行。
被告原在一家私人公司担任经理职位,惟在任职期间却盗走属于公司的销售收入,因而遭举报。
被告西蒂卡迪嘉被控于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7月27日,在汝来一间私人公司,身为经理的她,监守自盗,盗走属于公司的4万1143令吉50仙销售收入,因失信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06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狱不超过10年及鞭笞及罚款。
被告在聆听翻译员念出控状后,向芙蓉第一推事庭推事莫哈末费杜尔斯否认罪行。
被告代表律师为艾丝雅在求情时表示,被告早前已经没有再工作,靠从事工程师的丈夫每月收入2400令吉维持家计,因此希望推事能够降低保释金。
莫哈末费杜尔斯在聆听被告代表律师求情后,获准被告以3500令吉担保外出,且案展今年3月24日。
此案主控官为L拉迪纳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