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9日讯)涉嫌以砍肉刀致伤警员的男子被控企图谋杀,惟被告否认罪名,要求审讯。
根据控状,被告拉米斯(33岁)于本月1日凌晨12时15分在天德园道屋前致伤警员莫哈末阿兹里尔,触犯刑事法典第307条文(企图谋杀)。一旦罪成,可被判20年监禁或终身监禁。
承审法官莫哈末卡利询问被告是否认罪及是否要保释时,被告表示不认罪,要求审讯并给予保释。
被告求情时指出,他未婚、是一名合约制员工,月薪1300令吉。
被告指他也涉及贩卖毒品案,在毒品案中,他相信自己也不获准保释,因此要求法官在这起案件中,给予他保释。
副检察司林锦洪则认为,由于被告致伤人是属于严重案件,建议不应该给予保释。
法官莫哈末卡利最终让被告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让被告保释。案展4月11日过堂。
法官莫哈末卡利也提出附加条件,即被告每个月1日需到邻近警局报到,以及不准靠近受害者,直到结案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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